福州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二)申请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就业单位在职证明和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集体户户管员统一向拟落户地县(市)区 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所需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报告;《居民***》,《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在市辖区连续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3年证明材料(由受理民警在福建省治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打印)。
近亲属随迁的,提供与申请落户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落户材料:(一)落户合法稳定住所立家庭户的,提供以下材料: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附件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本人(或近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
福州落户政策细则
凡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我市的,被投靠一方必须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福州落户政策:实行高校录取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福州集体户口落户条件有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具备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生计、子女在本市已落户、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关的政策条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申请人应该具有合法的稳定住所,可以是产权房、租赁房、公寓等。
落户福州的条件2044
在五县二市居住,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居住在就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落户条件:(一)省市外人员户口均可落户: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福州集体户口落户条件有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具备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生计、子女在本市已落户、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关的政策条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申请人应该具有合法的稳定住所,可以是产权房、租赁房、公寓等。
(一)申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的,需提供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申请人直接向拟落户地县(市)区 公安局(分局)户籍窗口申请。
福州人才落户条件
1、符合落户条件的,户籍窗口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或《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对持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申请的,户籍窗口当场出具《同意落户通知书》。
2、夫妻之间可相互投靠落户,无其他附加条件。扩展阅读办理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人才落户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5、第五条高层次人才来榕工作,长期定居的可以迁入户口,免收城市增容费。短期工作的也可以不迁入户口,并确保来去自由。
6、认期自落地我省之日起计算。预认定资格半年内有效。人才在设区市内流动的(不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流向其他县),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认期继续计算。
福州宝宝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 公安派出所 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宝宝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新妈妈的户口卡,如果母亲处于已婚状态但户口卡上还未登记的话,还需携带本人的结婚证由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盖有街道***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生育部门签发)。
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父亲或者母亲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资料有:必须携带夫妻双方的***和户口页。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和户口本的年龄出生日期名字要相符;夫妻双方必须携带结婚证。
给婴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夫妻双方有效***;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通知单》;盖有街道***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生育部门签发)。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对新生儿来说,户口最主要的资料是出生医学证明,其次是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明,***,准生证,把这些资料带到派出所登记。
福州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近亲属权属凭证的,另需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2、法律主观:户口迁移需要如下材料:本人户口本、***,以及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迁移事实的证明材料。
3、子女有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含)以下]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由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