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和县租房最新房源信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和县租房最新房源信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研和镇公租房如何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三、相关政策
第一条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市、县人民***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第四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1.审核配租: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要想成功申请公租房,必须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2.受理: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和县租房最新房源信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和县租房最新房源信息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