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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范本

发布时间:2025-01-17 11:21:07 商品房 0次 作者:江淮房产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西安5月28日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你怎么看?

相对于旧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西安日前启用的新版合同里面的条款和内容更加细化。对于购房者而言,这当然是一个好事儿,这样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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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官方说法,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够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从这点来看,也算官方给开发商上了“紧箍咒”。

相关公告还指出,开发商还得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提醒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审慎签订合同。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这其实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事先规避了风险,事后买方不会找卖方麻烦,卖方也避免陷入购房纠纷。

购房是民事行为,只要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双方觉得可以就行。商品房买卖通常是期房,即房子未开建或未完工,购房者买的是期权,是合同权利,真正的物权在没有完成过户前仍然是开发商的,因此买房跟普通的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如期完工,不能按时交房,不能及时办理产证,不按规划建设,房屋质量差,面积层高缩水,楼盘烂尾,开发商破产倒闭等巨大的风险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都将可能由普通购房者承担。

在目前卖方市场的情况下,购房者并没有多少议价的空间,特别是合同,开发商给什么合同一般就怎么签订。政府再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仍然会要求签订补充合同,这些补充的内容,是开发商花大价钱聘请律师拟拟定的,大家想想,几十页的政府规范合同,再加几十页的补充合同,就是律师都没精力细看,更别说普通的购房者。

在国外购房,购房合同的生效通常是要求律师见证的,一是律师了解法律和政策,可以帮助双方规避风险,平衡利益;二是律师可以给出专业的意见,帮助双方更加充分的沟通;三是律师见证也是一种保障,如果律师不尽责,造成了损失,同样也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正是因为购买商品房存在诸多问题,政府才会推出越来越细的规范合同,但作为民事行为而言,交易是需要双方去衡量的,细节的部分,政府不宜管得更多更细,而应当维护交易的秩序,平衡交易的规则。政府做的越多,人们就越依赖政府,出了问题,政府的责任就越大,这并不是好事。与其如此,不如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经律师见证方可备案登记和网签订,律师会做得更细更好更具体,比这比政府费心费力去规范民事行为要好得多。

这是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是,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房款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甚至是一辈子,并且基本不懂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有了官方的合同,可以说对购房者权益的维护,至少是中立。

二是,开发商卖房昨为商人,可谓是无商不奸,若没有规范的合同,那可能就有更多的霸王条款,对购房者严重不利。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又不是商品房?

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双方签订的是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但是房子又不是商品房子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不管你的房子是属于什么样子的性质的房产,在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这个房子都是属于一个商品,作为商品是可以按照商品房进行处理的

5月28日起西安市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你怎么看?

好事。

目前来说,以前的白纸签字盖章时代已经已去不返了,对大众是好事,更是更加自由民主的市场选择。

以前的“店大欺客”是普遍存在,让人想买不得不签字,明知道可能签字对自己不利,但迫于买房的“大多数都接受了”普遍不得已的心理。

随着“维权事件”的民主现象增多,基于大众的普遍要求,对法律民主要求更高一步的需求。新版合同的出现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平衡措施。

过去的“开发商说了算”,以及即使诉讼也是一拖再拖,甚至出现“开发商主动违约再售”的个别情形。

现如今的“自由选择”适宜条款并修改,是现代社会民主的必然选择,更是市场需要大众法律意识增强的表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